城市墓地越來越貴,而公益性公墓又相對較少,遠遠滿足不了需求。昨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
  新的通知明確,各地要將公益性公墓建設納入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範圍,強化公益性質。要求加強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堅持公益性公墓全覆蓋,到2016年,各市、縣至少建設1座城市公益性公墓。
  根據新的規定,城市公益性公墓將由民政部門管理,公墓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由價格主管部門按照非營利性原則核定。公益性公墓將不得開展商業活動,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收費。
  此外,我省還將推進農村公益性公墓整合改造。到2016年,採取整合、新建、擴建等方式,每個鄉鎮至少建設1座公益性公墓;同一鄉鎮內相距較遠、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相鄰若干行政村,在符合相關規劃、墓地選址經村民代表大會同意的前提下,視情可聯合建設1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公墓以節地葬為主,規劃面積不得超過50畝,並按照不少於規劃總容量30%的比例建設骨灰格位存放設施。
  針對部分農村公益性公墓存在的非法建設經營、建造超標準墓穴等問題,新通知要求各地在2014年6月底前開展專項治理。(記者 武鵬)標簽:城市公益性公墓 骨灰堂 墓穴編輯:周曉留  (原標題:2016年城市公益性公墓安徽各市縣至少要建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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