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鄒參加公務員考錄體檢案例中,一個值得關註的細節是,他在其他醫院的測量中,血壓均在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的合格範圍,其中包括他在湖南成功考上公務員的那次體檢。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聯合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第二條稱,血壓在下列範圍內為合格: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
  但小鄒認為,上述標準僅指出了合格的範圍,那麼超出這個範圍是否就是不合格呢?這沒有明確的規定。
  上述兩部委聯合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對該條文進行解釋說,本條款制定的目的是排除高血壓和低血壓患者。
  但小鄒所經歷的上述測量過程,能否排除高血壓患者的可能性呢?心血管病專家、成都市第三人民醫院副主任醫師唐炯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說,至少要三次以上的測量才能診斷是否為高血壓。根據小鄒的兩次測量結果,只能說他有可能患有高血壓,但不能就此簡單地認定他已經患病。
  《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條文解釋亦指出,不顧是否存在服用降壓藥物、精神緊張、環境因素等影響因素及測量方法是否合乎要求,僅以一二次血壓測量數據為依據做出血壓高或低的診斷併進一步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是不妥當的,應當避免。
  唐炯說,體檢合格的數值範圍是人為設定的,從醫學上講,若在這個範圍之外,人有可能是健康的,也有可能是身體有問題的,不能簡單地據此作出診斷。
  “不同的職業對身體條件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唐炯表示,公務員考錄體檢應該設定什麼樣的指標在合格範圍,這是另一個範疇的討論,他無法置評。
  在小鄒體檢案例中,重慶市公務員局考錄處負責人表示,他們強調的是公平,確保每個考生受到相同標準的對待。至於體檢項目的科學性,他們無法左右。作為公務員考錄的主管部門,公務員局能做的,就是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有關標準和規範。
  回顧近年來公務員考錄體檢環節的一些事件,除了血壓指標,還有其他一些體檢指標引起過類似的爭議。
  2011年2月16日,本報以《施欣驗肝求職記》為題,報道了西華師範大學研究生施欣在公務員體檢中的遭遇。施欣的“丙氨酸氨基轉移酶”(英文縮寫“ALT”)的檢驗結果是94U/L,超過了公務員體檢錄用標準的上限,他因此被認定為“體檢不合格”,在公務員考試中落榜。
  隨後,施欣輾轉江西、湖南、四川3個省,前往3家醫院做了4次體檢,以證明自己的肝是健康的。4次體檢結論均顯示,施欣的肝功能正常,相關指標也沒有超過公務員錄用的標準。
  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四川大學華西醫院感染性疾病中心主治醫師盧家桀指出,除了病毒性肝炎,飲酒、吃藥、休息不好等也可能導致ALT值偏高。因此,不能僅根據ALT值來判定一個人是否患有肝炎。
  直到今天,施欣還為自己的遭遇感到不平。和小鄒一樣,施欣後來在其他省份順利考上了公務員,體檢也順利通過。
  小鄒和施欣都有相似的疑問:同樣是公務員考試,同樣的標準,同一個人,為什麼在不同的地方體檢會有不同的體檢結論呢?這樣的體檢指標,設置是否科學呢?
  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重慶市公務員局考錄處負責人表示,體檢就是這樣,以當日當次的數據為準。此前,一些參與過體檢的專業人士也向記者表示,體檢結果僅能反映體檢當時的情況。
  北京協和醫學院研究衛生法學的副教授睢素利說,有的指標數據的偏高或偏低,在與確診患病沒有直接關聯的情況下,採取一刀切的辦法來斷定體檢是否合格,顯得不是特別的合理,也有失公平。
  睢素利自己也曾有過轉氨酶偏高的經歷,但她吃了藥以後指標很快就下去了,也沒有什麼病癥。她認為,在公務員考錄體檢中,把這樣一些無關大礙的指標列入其中,有一些不公平。
  長期關註就業公平的睢素利同時認為,體檢指標的設計應重在不影響公務員的正常履職為前提,不應增加一些不必要的體檢項目,公務員考錄應該更看重考生的工作能力。
  記者註意到,近年來,公務員體檢標準、體檢操作規程等相關規章制度有修正的過程。其中一個重要的動向是,一些指標的合格範圍變大了。這意味著,更多的考生可以在體檢中過關。
  2010年3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下發了《關於修訂及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
  這次修訂中,多項指標的修訂幅度較大。如,取消了乙肝項目檢測。肝臟生化檢查中ALT的不合格上限,由“高於參考值上限1倍以上”修訂為“超過參考值上限2倍以上”。
  2013年8月,兩部委再次下發《關於印發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
  這次修訂中,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 的參考值由“<40 U/L”修訂為“ 男:9~50 U/L,女:7~40 U/L”。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參考值由“<40 U/L”修訂為“男:15~40 U/L,女:13~35 U/L”。
  睢素利說,對體檢指標合格範圍的不斷修正和改進,是未來的趨勢。公務員考錄體檢指標的設計,應該設計得更加科學、合理。
  本報重慶2月13日電  (原標題:不科學的體檢指標有違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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